4月1日-18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申报期。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实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为按季申报,环保税的征收会对纳税人产生怎样影响?如何征收环保税?今日起,市地税局联合长江日报开辟《你好,环保税》专栏,答疑解惑环保税,请武汉纳税人留意关注。 4月1日~18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申报期。3月28日,长江日报特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开设《你好,环保税》专栏,详解环保税。
环保税的“环保意义”远大于“税的财政意义”。征收环保税的意义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 , 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作为绿色税收,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更好利用税收进行调控经济生产中的排污行为,实施中采取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即“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噪声为工业噪声。
以下四类情形不征收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三是规模化养殖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四是行政单位和居民个人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征收环保税后,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环境保护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纳税人缴纳环境保护税后不再缴纳排污费。
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分贝数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一是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是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是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是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湖北省环境保护税的具体税目、税额标准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