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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副市长要求:借势借力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

       3月29日上午,在收听收看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季度交账视频会后,我市紧接着召开视频会,副市长对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季度交账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副市长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正确对待环保督察工作,要把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当作对十堰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全面体检,主动配合接受督察,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二是要重点盯住全市列入销号管理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3件环境信访问题、30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三是积极围绕各类噪声、扬尘、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自然保护区、工业聚集区等领域,相关主管部门借势借力,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为保护好十堰蓝天、碧水、净土等良好生态环境履职尽责。

   市环保局局长在会上指出,各县市区要继续抓好交办问题整改;要做好督察有关准备工作;借督察之力,推进十堰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改善。

   为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十堰组成十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十个组长各率一支队伍,分包一个县(市、区),市直10个重点部门分别牵头10个县(市、区),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实地督办整改,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列入销号管理的20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05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3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70件(其中1个问题重复投诉3次);30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销号20个。

   据了解,今年4月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我市开展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6月份,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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