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十堰市召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茅箭区、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城区三区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市环保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副市长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观看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巡查暗访片;通报我市城区2018年1-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茅箭区、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副市长说,当前十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属地与部门环保责任,主动作为,不讲价钱,不讲条件,不留尾巴,确保环保责任落实到位;增强法制思维,围绕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扬尘污染、油烟整治、燃煤整治、违法建设等六个专项行动严格执法,以案说法;加大宣传与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据了解,今年1~4月,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92天,达标率76.7%,与2017年同期相比提高1.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7μg/m3,与2017年同期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0μg/m3,与2017年同期相比上升13.9%;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同比略有下降,二氧化氮和臭氧同比相对上升明显。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